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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5-16 20:10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通知20250516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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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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