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2025年5月6日,我局举行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报告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
2.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doc2.征集意见采纳情况表.doc
附件1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2025年5月6日,深圳市财政局举行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主要情况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4日,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听证会公告,公布了听证议题、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以及其他事项,并附《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025年4月25日,根据听证报名和单位推荐情况,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动态”栏目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向受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发出邀请通知并附议程等相关材料。
2025年5月6日,深圳市财政局在财政大厦814会议室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基本情况
本次参加听证人员名单结合报名情况确定,共遴选出9名听证参加人。人员类型涵盖了政策实施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及市民代表、律师代表,分别为:前海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一级行政主任孙薇薇、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高级经理吴凝珠、安迈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首席人力资源官辛妙玲、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高雪盈、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杨宋慧、深圳前海哈罗港人子弟学校人力资源负责人冼丽娟、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陈云、浩盟(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许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
听证主持人由深圳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二级调研员陈鹏担任,听证陈述人由深圳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副处长何筱季、深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二级调研员湛凤英担任,记录员由深圳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干部林泽嘉担任。
三、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在提前研究有关材料和现场听取陈述后,听证参加人认为《征求意见稿》总体结构完整、合理可行,一致审议通过了《征求意见稿》。同时,听证参加人对《征求意见稿》个别条款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如下:
建议一:关于第六条规定“享受本办法优惠的香港居民应具备:纳税年度内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前款所述企业或其他机构的生产经营、人员、财产和会计档案资料应在前海合作区内。”
考虑到适用政策的一部分企业因工作习惯或历史原因等,其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并未迁至前海,建议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在前海企业实际工作的香港居民的判断依据,以劳动合同签在前海、个税交在前海、社保交在前海、办公地点在前海等基本要件为准,必要时加以现场核查。对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又实际在前海运营的公司和在前海工作的个人,建议可通过增加软件著作权、信息和知识产权、开票在前海等进一步辅助佐证和补充认定。
此外,关于要求申报人所在公司在前海缴纳社保人数不低于3人的标准,建议在执行层面放宽对3人以下规模公司的要求,即要求其全员在前海缴纳社保即可。
建议二:进一步明确对第六条所要求纳税人具有“香港居民身份”的界定标准。
建议三:在满足香港税收居民等要求的前提下,希望执行层面能将香港高才纳入可申报的香港居民类型,与香港优才、专才同等对待。
建议四:加强政策宣传,细化操作指引,优化相关流程,方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申报享受政策。
建议五:围绕企业和个人申报最优化的目标,统一宝安和前海两个区税务部门的操作要求。
建议六:统筹好前海港人个税政策与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政策等其他个税政策的时间安排,方便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香港居民自主选择。
建议七:本办法有效期5年,建议该表述与国家文件(2023—2027年)在政策覆盖期上取得一致。
四、听证会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是讨论要求香港居民在前海实质性运营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讨论是否应涵盖对公司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设立在前海的要求。
二是讨论第六条要求纳税人具有“香港居民身份”的界定问题。
三是讨论如何优化提升企业和个人申报的体验。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意见
针对听证会上讨论的问题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听证陈述人在会上均逐一回应。经进一步分析研究,对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讨论的主要问题一,即建议一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各地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擅自解释和执行。前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香港居民应在前海实质性运营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且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设在合作区内。
下来,深圳市财政局将持续会同深圳市税务局就该问题进行再研究,向上反映企业建议,在符合税务总局要求下进一步细化规定,提升政策执行的精准性。
2. 关于讨论的主要问题二,即建议二、三
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于国家区域战略。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前海个人所得税优惠通过平衡香港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税负差异,吸引香港居民来前海合作区干事创业。实际执行过程中,将加强对取得香港身份的境内居民身份审核认定。
(三)关于讨论的主要问题三,即建议四、五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将做好执行口径解读和引导服务,持续优化提升企业和个人申报体验。
(四)关于建议六
从2025年开始,我市现施行的相关个税优惠政策将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实施,方便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人员自主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和享受(按规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政策)。
5. 关于建议七
相关表述修改为:本办法自2025年5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6. 其他执行细节疑问均已在听证会现场解答,主要如下
1.问:目前税务部门做的香港居民个税测算工具,能否放在个税App里?
答:受政策动态调整、两地税制变动、国际税收规则演进等多重因素影响,测算工具难以通过系统实现长期固化,需保持灵活适配机制以确保合规性与时效性。
2.问:香港税务局有系统可自动测算在港缴税金额,能否把香港系统打通,减少在前海税务部门再次提交资料?
答:目前内地和香港之间尚未建立税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内地计算在香港交多少税,仍需要通过申报人提交资料的方式实现。
附件2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单位或个人 | 意见或建议 | 是否采纳、理由及说明 |
1 | 前海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安迈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浩盟(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考虑到适用政策的一部分企业因工作习惯或历史原因等,其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并未迁至前海,建议对在前海实质性运营企业工作的香港居民的判断依据,按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以劳动合同签在前海、个税交在前海、社保交在前海、办公地点在前海等基本要件为准,必要时加以现场核查。对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又实际在前海运营的公司和在前海工作的个人,建议可通过增加软件著作权、信息和知识产权、开票在前海等进一步辅助佐证和补充认定。 | 解释说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各地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擅自解释和执行。前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香港居民应在前海实质性运营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且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设在合作区内。 |
2 | 安迈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某网友 |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第六条所要求纳税人具有“香港居民身份”的界定标准。 | 采纳。实际执行过程中将加强对取得香港身份的境内居民身份审核认定。 |
3 | 安迈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哈罗港人子弟学校 | 香港税务局有系统可自动测算在港缴税金额,能否把香港系统打通,减少在前海税务部门再次提交资料? | 解释说明。目前内地和香港之间尚未建立税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内地计算在香港交多少税,仍需要通过申报人提交资料的方式实现。 |
4 | 前海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 | 在满足香港税收居民等要求的前提下,希望能将香港高才与香港优才、专才同等对待。 | 采纳。实际执行过程中将加强对取得香港身份的境内居民身份审核认定。 |
5 | 前海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中心 | 目前税务部门做的香港居民个税测算工具,能否放在个税App里? | 解释说明。受政策动态调整、两地税制变动、国际税收规则演进等多重因素影响,测算工具难以通过系统实现长期固化,需保持灵活适配机制以确保合规性与时效性。 |
6 | 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统筹好前海港人个税政策与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政策等其他个税政策的时间安排,方便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香港居民自主选择。 | 采纳。 |
7 |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围绕企业和个人申报最优化的目标,统一宝安和前海两个区税务部门的操作要求。 | 采纳。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将做好执行口径解读和引导服务,持续优化提升企业和个人申报体验。 |
8 |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加强政策宣传,细化操作指引,优化相关流程,方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申报享受政策。 | 采纳。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将做好执行口径解读和引导服务,持续优化提升企业和个人申报体验。 |
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第十六条规定了本办法有效期5年,建议该表述与国家文件(2023-2027年)在政策覆盖期上取得一致。 | 采纳。相关表述修改为:本办法自2025年5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