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人工智能创新团队支持行动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50520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人工智能创新团队支持行动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我局起草了其中《人工智能创新团队支持行动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主要制定了认定和支持“模力营系列空间”的详细流程。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专业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申报的专业性、精确性,现将相关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材料发送至邮箱:cyzx@szns.gov.cn,逾期不予受理。意见材料应当说明意见事项、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提出意见的,应署实名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此通知。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1.人工智能创新团队支持行动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人工智能创新团队支持行动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1. 政策内容
深圳“模力营”AI生态社区推出超5万平方米创新研发空间,给予入驻团队最高2年免租优惠,免租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入驻政策性产业研发用房,享受市场租金3-7折优惠。区主管部门对认定为“模力营”的系列空间给予每年最高 500万元支持。
二、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三、资助标准(仅面向空间申报入围模力营)
本资助计划对认定为“模力营”的系列空间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分档资助,每个申报项目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空间申报入围模力营系列对象和条件
孵化载体平台位于南山区且目前正常经营,具有人工 资源能力,服从模力营系列空间的品牌、制度、服务等管理,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支持对象为孵化载体平台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或运营单位;
2.载体平台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两年免租优惠空间,总计免租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入驻企业原则上需由模力营主管职能部门统一遴选导入;
3.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及主要关联主体在南山区依法经营,主要在南山区开展核心业务,近2年与南山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拥有不少于5个合作案例,含空间、产业、协议、活动、场地等;
4.服从配合模力营系列空间的品牌、制度、服务等管理,入驻企业享受模力营统一模力支撑平台服务;
5.自建或合作模力支撑平台,可提供至少1项人工智能领域专业公共服务,如算力供应、语料数据、场景应用等;
6.具有雄厚的人工智能领域投资资本和能力,自有或深度合作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近3年主导人工智能领域投融资案例不少于5个,具有深度绑定优质项目发展能力;
7.具备产业场景深度赋能能力,拥有3个以上南山区人工智能场景落地案例,并能提供专业的场景应用和产业对接渠道;
8.模力营所在空间具有稳定性,同一主体不同空间可分别给予资助;
9.对于南山区重点培育招引、做出突出产业贡献、参与建设重大产业平台的企业和行业机构,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二)企业申报入驻模力营空间条件
1.主营业务应聚焦于人工智能领域,涵盖基础模型研发、
算法芯片设计、AI 垂直行业应用、智能硬件创新、具身智能硬件等;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南山区依法经营;
3.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但对于经专家评审后认定拥有核心技术、重大科研成果、获得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或在“创业之星”大赛等重要创业赛事中获奖的成熟项目,可适当放宽至5年;
4.由区科创局相关管理文件认定的其他入驻条件。
四、资助方式(仅面向空间申报入围模力营)
本资助计划属评审类,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方式和分级分批、无偿资助、前后考评等原则,由区科技创新局择优认定和支持资助“模力营”系列空间,原则上过程中需组织开展以下评审验收工作:
(一)事前评审:评审项目建设规划、预期成果等,根据评审分级结果拟定资助金额并按流程拨付首款;
(二)事后验收:验收项目孵化成效、建设成果等,根据验收结果和资助标准确定是否拨付尾款和金额。
以上具体事项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具体执行,对于超一年年期资助项目,可合并开展评审验收工作且同时拨付首年尾款和次年款项。
5. 办理流程
1.申报主体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等渠道,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区科技创新局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对于评审结果拟定资助计划;
3.区科技创新局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联席小组会进行审议;
4.经审议后,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区科技创新局与项目签订项目合同,制定绩效考核指标;
5.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企业申报流程
1.小程序申请入驻
在“i南山”小程序上填报企业信息,提供自身意向空间、企业证明材料及符合入驻资格的相关资质证明;
2.项目筛选评审
区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依据产业导向、创新能力、市场潜力、融资能力等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快速动态评估,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进入下一环节;
3.匹配意向空间
根据项目意向、规模、业态、需求,结合现有空间资源,精准匹配差异化个性化载体空间,项目方可通过i南山等渠道及时查询办理进度或主动接受空间信息推送;
4.现场对接落地
空间方与项目方与现场对接沟通,确定租金、租期等事项,签订合同协议,完成企业地址注册迁移和房间选择分配等工作后正式入驻,原则上采取一企一房、指标考核等动态管理机制。
六、项目过程和验收管理(仅面向空间申报入围模力营)
项目评审、验收、评估等按照南山区科技资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相关规定及合同执行。
七、所需材料(仅面向空间申报入围模力营)
(一)《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人工智能创新团队支持行动操作规程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日期);
(二)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六)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周期和预期成果等方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场地产权、使用、运营相关等场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近2年与南山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合作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投融资和其他专业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含自有孵化基金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储备项目情况材料(根据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一)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申报时间和办理要求
申报主体需按照区科技创新局相关通知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九、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