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1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使每位员工都能最大程度地掌握应有的专业知识,使公司的每个岗位都有最适合该工作的员工,做到人尽其才,岗尽其责,把因员工知识、能力不足而产生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技能培训包括公司决策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公司技术人员、营销人员、及职能人员(含财务人员、人事行政人员、后勤人员、水电工等);且在生产、科研中工作积极、勤奋好学且与公司有共同价值观的员工要优先培训。
第三条 技能培训的原则
1. 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2. 职工技能培训将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
3. 培训要根据受训人员的岗位、类别,选择最适当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技能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1.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组织及具体实施。
2.其它各部门应协助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培训的实施,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的培训。
3.各部门提出年度职工技能培训计划,报人事行政部门;由人事行政部根据需求统筹制定培训方案,呈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行政部会同公司其它部门共同安排实施。
第五条 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
1. 决策人员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系统学习企业管理理论和技能、领导艺术、决策程序和方法等,使决策人员了解现代管理手段和最新发展趋势,提高其决策及管理水平。
2. 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主要是学习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业务知识与技能、对下属的训练方法和领导艺术等。使其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具备多方面的才干,提高工作绩效。
3. 操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营销人员和职能人员,通过对其进行岗位职责、工艺规范、操作规程等技能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及服务意识。
3.1技术人员主要学习本工作岗位必须了解的理论、专业和实践知识;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新技术所需的知识、技能;或为掌握已决定进行的攻关课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2营销人员主要学习本工作岗位所需了解的先进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营销管理技能、调研技能、销售技能等。
3.3职能人员包括财务人员、人事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其培训内容为:本职岗位所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如会计技能、审计技能、文秘技能、统计技能等。
6. 技能培训的类型
1. 职前教育培训:公司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培训,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经营理念、经营业务等。职前培训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2. 内部技能培训:内部培训由公司或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灵活实用的培训;可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工程师定期进行专题技术讲座,或聘请专家教授来公司集中授课。
3. 外派技能培训: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管理人员及专业业务人员外出考察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场讲座、高端论坛、峰会、年会;
4. 个人出资培训:由职工个人参加的各类业余教育培训,均属个人出资培训。公司鼓励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业余教育培训活动。职工因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持准考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
第七条 技能培训的方式
1. 公司内部通过实行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增进业务学习能力,充实其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应指定所属员工限期阅读与专业有关的书籍。
3. 公司每年选择几个主要职业进行技能比武,并通过专业比武形式,促进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
4. 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公司将制定现有在岗职工学历进修的奖励标准,学历水平将作为上岗、晋升、晋级的条件,增加员工自学的动力。
5. 电工、水暖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组织工人参加省、市组织的上岗培训,或参加各种资格认证培训,做好安全、技术等取证和复证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6. 对会计、经济、统计等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和考前辅导,提高职称考试的合格率。
7. 对工程类等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多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对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且有专业发展能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及时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
8. 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要按照“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施工生产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确保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9.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10. 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种由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与工作职责有关的其它业务技能培训,或因工作、科研和管理特殊需要,经公司批准外出进修学习。
第八条确保培训经费投入的落实。公司将按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教经费,由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其中0.5%上缴公司统一协调使用,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它用。员工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时,有权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评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评估、实际表演式评估、实际工作验证评估等。
第十条 培训过程前、中、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投入的培训费用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杜绝浪费现象。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经理(主管)实施员工培训的成果列为考绩的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之一。公司办班培训及员工外送培训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程序和要求组织落实和实施。各主办部门(单位)要做好开班前的策划及教学设计,各单位要做好学员的选送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 凡受训人员在接获培训通知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报到,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应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公司出资外培的,公司应与参培人员签订培训合同。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