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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7-11 20:54

关于召开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3年度定向委托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3年度定向委托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有关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2023年度定向委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卫科教专项便函〔2023〕183号,以下简称四大慢病重大专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拟定于2024年7月下旬组织召开四大慢病重大专项2023年度定向委托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本次视频答辩评审工作根据四大慢病重大专项2023年度定向委托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情况设立评审组。在国家科技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和财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答辩评审采用多场景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牵头单位设置的答辩会议室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3.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结合申报单位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

4.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评审专家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项目负责人(如系统无反馈,说明专家未提前提问)。评审专家预览申报书时所提问题与答辩时所提问题不一定相同,不需要项目负责人在信息系统中回答。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答辩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主讲,参与答辩的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场所。若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进行答辩,应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不可委托非项目组成员),并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至少于本人答辩时间前48小时将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原件寄送至我中心。

2.答辩评审前须进行评审环境测试,项目负责人应提前阅读《科技部多场景模式视频评审系统答辩人操作手册》《PPT、视频文件播讲注意事项》和《Windows11操作系统浏览器及PPT关闭硬件加速操作》等文件(适时邮件发送),选择适宜空间(独立房间、网络通畅、光线充足、环境噪音低)作为答辩室,提前自测设备、软件和网络运行情况,熟悉视频评审系统操作界面。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于评审会前3天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多场景视频评审系统测试。测试时,须在正式答辩时使用的网络环境和设备上进行。

为预防因设备或网络突发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答辩中断,建议在答辩时准备2台电脑并做好网络备用(如手机5G热点)。

3.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4.项目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答辩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至少提前7天邮件通知)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5.项目汇报时间20分钟,评审专家提问时间30分钟,共5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和答辩要求,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6.项目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88387360

邮箱:kygl03_xmyc@dcmst.org.cn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项目管理一处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