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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8-20 21:02

深圳市、区人才政策宝典V20240820

 

 
 

人才广聚,事业方兴。一直以来,作为人才之城的深圳持续迭代升级人才政策,建立引才、留才、聚才的政策比较优势。深圳各区结合区位特点、产业特色、发展目标等,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人才配套政策。

 
 
 

 

总览

 

 
 
市级
 
 

1.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区级
 
 

2.南山区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

3.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

4.坪山区“聚龙青年人才”大学生实习补贴

5.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

6.光明区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7.大鹏新区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8.前海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补贴

9.宝安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01
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10万元/人

补贴资金分两次发放

 

发放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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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南山区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入户

且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

在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

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

并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人员

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发放部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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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优秀硕士毕业生给予

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发放部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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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坪山区“聚龙青年人才”大学生实习补贴

大学生实习补贴资助标准

大专生、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分别按

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

2000元、3000元

 

发放部门: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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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领军技能人才(A类)

按照5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骨干技能人才(B类)
按照3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优秀技能人才(C类)
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发放部门: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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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光明区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设立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

按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每人每月1500元、2500元、5000元的标准

给予基地补贴

设立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对获得奖学金的留(来)光明优秀毕业生

给予1:1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资助

 

发放部门: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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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大鹏新区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企业内全职引进、落户大鹏新区

且毕业不满两年的名校学士、硕士

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

 

发放部门:大鹏新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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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前海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补贴

对2021年7月1日后

首次在前海合作区就业的港澳青年

按照博士8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

学士3000元/月、副学士

或者高级文凭2000元/月的标准

给予就业补贴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发放部门: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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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安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本科15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

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补贴标准:

1.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50万元;

3.获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50万元后,升级为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可追加资助50万元。

三、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按每名博士后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

 

发放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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