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局就《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主要涉及试点行业选取、资金统筹适用等意见建议。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规定,经认真研究,现将征集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82975806)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docx
附件
《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表
反馈单位或个人 |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 | 第八条所提及的“智能机器人、半导体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三大试点行业”,建议增加“时尚产业”。 | 不采纳,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要求,在试点城市申报前期,经认真调研、梳理和对比分析,选定“20+8”产业集群中的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三大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为试点申报的主要对象。 |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2 | 第三章第八条(一)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中提到“投入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以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的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补贴”,但并未描述技术和咨询服务是否在补贴范围内。我们希望“技术和咨询服务”也纳入到补贴范围内。 | 部分采纳,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要求,明确指出财政资金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