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智云谷科技广场创新型产业用房 项目的公开租赁公告(申请指南)
关于海智云谷科技广场创新型产业用房 项目的公开租赁公告(申请指南)
项目名称: 海智云谷科技广场
首次发布时间:2024-09-14 14:53:54
关于海智云谷科技广场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的公开租赁公告
(申请指南)
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深府办规〔2017〕7号)、《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深盐府办规〔2024〕2号)等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发布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的租赁通告。
一、海智云谷科技广场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基本情况
(一)位置: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94号。
(二)房号:1栋B座办公楼,楼层总高23层,创新型产业用房分布在13至15层,每层分01、02、03、04四个房号,合计空置面积约为3706.35平方米。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海智云谷科技广场空置房源信息
(三)项目供应方式:仅出租。
二、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
(二)《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深盐府办规〔2024〕2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一)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出租面积控制。
(二)审批方式:企业申报、审核与审批(10个工作日)、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办理租赁手续(1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一)入驻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下列领域之一:
1.新一代电子信息(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数字与时尚(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现代时尚)、高端装备(高端装备与仪器、低空经济与空天、机器人)、绿色低碳(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高性能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海洋经济(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3.拥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和先进自主技术成果的成长性企业和科研机构;
4.符合上述前三项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
5.为符合前三项单位提供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和机构,或对辖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有促进作用的机构;
6.经区政府认定的重点双招双引项目或区政府同意的其他项目。
(二)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单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统计地均在盐田区或承诺入驻后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迁入盐田区,且按要求将统计关系迁入盐田区,同时承诺在租赁(或购买)协议期内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统计地不迁出盐田区;
2.入驻单位为企业的,除《实施细则(修订)》第十条第三项中规定的企业、第十条第四项中已注册的企业外,企业上年度或申请年度产值(营业收入)需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入库标准或纳税需达到二百万元以上,对于新迁入(新设立)企业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如上一级控股母公司上年度或申请年度产值(营业收入)达到五千万元或纳税达到五百万元以上的,其承诺入驻后首年实现年度产值(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入库标准或纳税二百万元以上;
3.入驻单位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的,原则上应先在盐田区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再进行入驻申请,经审批后先行入驻的团队,须在入驻后三个月内完成企业在盐田区注册,并完成贡献承诺书或协议、租赁合同主体的变更。
有关注释: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入库标准
各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入库标准如下(具体以区统计部门 认定的行业纳统标准为准):
1.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2.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3.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4.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 及以上;
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
9.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年主营业 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五、申请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开始申请。
六、申请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在本通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企业须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初审),主要申请流程如下:登录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注册->创新型产业用房申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详情页面->在线申请(按系统提示填报《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需求信息申报表》)。
注: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上/线下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在线申请(初审)通过后,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1.线上提交准入资格材料扫描件。请按照《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指引,通过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在线提交准入资格材料扫描件。
2.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请到以下指定受理地点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
(1)受理机关: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联系人:刘嘉欣、谢丁骏
(3)联系电话:88171018
(4)受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2088号盐田区政府418室
七、准入资格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符合实施细则入驻类型,经营情况(含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纳税情况、行业地位、预期效益等)、企业目前的物业情况、申请用房的使用计划等;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4.创新型产业用房自用承诺书;
5.企业申请之日上一完整自然年度或本年度纳税证明及利润表;
6.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7.入驻企业产出贡献承诺书;
8.企业信用报告;
9.无不予受理情形承诺书;
10.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国家高新企业证书、专利证证书或《盐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五)项中,提供服务业务合同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温馨提示:在线上提交资料要上传多个附件文件时,请将多个文件打包成1个压缩包进行上传。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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