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经费支持申请指引20241008
罗湖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经费支持申请指引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加强深港合作高水平科技人才载体建设,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对深港合作共建的科技人才载体予以支持。
一、支持事项
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对经市级及以上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二、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罗湖区持续实际经营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已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人才载体平台包括不限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三)申请单位所建设的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经过国家、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已印发认定文件。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1 | 罗湖区深港合作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经费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 | 系统填报(或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 |||
2 | 税务部门开具的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含自缴税和代缴代扣税) | 原件扫描上传 | |||
3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申请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 原件扫描上传 | |||
4 | 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的合作协议 | 原件扫描上传 | |||
5 | 国家、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人才载体平台认定文件 | 原件扫描上传 | |||
6 |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经办人身份证 | 原件扫描上传 | |||
7 | 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 注明开户支行,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 |
四、申请方式
(一)责任部门: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22185572。
(二)申请时间:10-12月。
(三)受理时间:10-12月。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区内企事业单位与澳门、中国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的人才载体平台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三)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六)本指引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755-2218557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5666543。
附件:1.罗湖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经费支持申请书
2.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附件:
1.附件1:罗湖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经费支持申请书.doc
2.附件2: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