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20241012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4年8月20日至9月19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7条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 | 情况说明 |
1 | 深圳大学 | 1.第二十条 【人才队伍】“并保持人员适当流动”建议修改为“重点实验室人员可以参加其他重点实验室组建,限成为2个实验室固定人员”。 | 部分采纳 | 1.鼓励科研人员聚焦研究领域潜心科研,同时,规避普遍性重复挂名问题,固定人员不宜与其他市重点实验室人员重复。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 1.第三条【市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根据建设定位和研究方向的不同,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建议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增加“应用基础研究”,覆盖介于基础与应用之间的研究方向。 | 解释说明 | 1.可结合应用基础研究的偏向,在申报时选择基础研究类或应用研究类。 |
3 | 马小姐 | 第十条 【申请条件】(六)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领域实验室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建议修改为: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及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领域其科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计算机、云服务租赁费用”原值或等值支出不低于400万元)。 | 解释说明 | 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需要一定的科研平台基础,对于软件领域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已进行差异化要求。 |
4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1.第二十八条【评估奖励】整改期满,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市重点实验室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其依托单位5年内不得在同一领域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建议删除“依托单位5年内不得在同一领域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的限制。 | 采纳 | 已结合相关工作要求,优化有关表述。 |
5 | 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 | 第三十三条【全国重点实验室】“结合建设进度分两批拨付”建议修改为“结合建设进度分两批拨付至建设主体”。 | 解释说明 | 按照我市科技研发资金拨付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
6 | 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 第十七条【主任负责制】主任和副主任应当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副主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建议修改为“副主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特别优秀者可兼职(需自证)” | 解释说明 | 副主任作为市重点实验室的核心成员,应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 |
7 | 深圳凯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1.建议明确第十条联合申报的单位性质要求,及场地、设备原值核定的具体要求。 2.建议明确第十九条学术会议规模和形式的要求。 3.建议明确第二十三条开放课题支出预算科目。 5.建议优化第二十八条评估后资助安排的时序。 | 部分采纳 | 1.联合申报主要是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合作。场地、设备原值等要求主要核准依托单位的条件。 2.学术会议具体形式和规模由重点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采纳。 4.专利为标准文书,无需进行标注。发明人为实验室固定人员,且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应纳入成果统计。 5.采纳。已优化相关表述。 6.有关深圳市外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或转化基地的具体认证条件及资金用途后续将在申报指南中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