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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0-15 19:47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专职仲裁员的决定20241015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专职仲裁员的决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陈根锡等55名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专职仲裁员:陈根锡、王洪剑、张国康、曾惠丽、王建强、林树铭、潘定威、丹霞、董月辉、林宇川、张玉茹、曹华元、梅颂、刘立、黄芳、刘少慧、陈晓培、何敏玲、程辉、廖锦文、张之悦、黄卓免、徐姗、刘国伟、唐琳、袁家庆、陈云辉、谢庆志、邓巧娣、韦宝光、徐英珠、莫俊康、吕杰彬、邹家良、苏颖、黄艳娉、黄世华、李清晗、曾惠莲、叶淑玲、张明紫、周海英、张晶、刘飘、李珍珍、何佳礼、何润娴、丁江虹、李晓冰、杨佳健、朱程君、邓军河、何金鸿、彭丽琪、杨东。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