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指引-大鹏新区20241129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指引
一、固定资产投资定义与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及费用,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等。统计对象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等进行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固定资产的种类繁多,大体上可以分为房屋类、建筑物类、机械设备类、仪器仪表类、用具类以及其他(如各种役畜、种畜和产品畜,各种经济林木等)。
二、数据报送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收集资料,根据项目类型(建设项目或单纯购置项目)准备相应的入库材料,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流程到辖区统计部门办理入库。
(一)入库时间
1.对于未纳入名录库的省内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或以上项目,需于每月5日前申报入库;
2.对于个体经营户或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或以上项目,需于每月10日前申报入库。
(二)建设类项目所需资料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证明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如批复、备案、可研、会议纪要等(若材料过期但项目仍处于在建状态,可出具正式说明作为补充材料);
3.提交施工合同,合同应有项目名称、工期、金额、双方签章等内容;
4.提交施工现场照片,照片应有相机自带时间水印,并备注开工时间、拍摄地点、现场核实人员和单位。
(三)单纯购置项目所需资料
1.准备设备购置合同,合同应有业主单位、购置设备数量、金额、双方签章等内容;
2.准备当年出具的大额发票;
3.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入库基本条件
(一)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二)总投资额(扣除铺底流动资金)达500万元以上;
(三)项目真实且已正式开工(破土开槽或正式打桩)。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等都不算正式开工。
四、入库材料要求
(一)批复、合同要求
1.文字、签章清晰完整,能清楚看到文件内容;
2.两份文件(批复和合同)建设内容相同;
3.施工合同为主体工程(永久性工程)建设合同,且能清晰反映项目处于施工状态,往年竣工项目不得入库。
(二)现场照片要求
1.有相机自带时间水印,能清楚看到施工现场状态,可体现项目当前施工进度;
2.照片应备注开工时间、拍摄地点、现场核实人员和单位。
(三)建设单位要求
批复单位与建设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项目重新立项或变更法人的材料。
(四)单纯购置项目要求
发票付款方、收款方与设备购置合同甲方、乙方一致。
五、入库材料评估
(一)可信度:项目备案、手续合规、合同真实有效;
(二)逻辑性:立项与合同开工时间相符,合同造价与总投资匹配;
(三)开工证明:现场照片反映开工情况,有施工铭牌,日期晚于开工日期。
六、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入库材料不足但真实存在的项目,可通过以下方式补充材料:
(一)政府批复(加盖公章,写明项目情况);
(二)累计完成投资凭证:在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后,准备工程进度单或会计科目和支付凭证作为入库资料;
(三)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说明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照片:除基本要求外,需要有县级以上统计机构投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拍照。
七、入库成功后数据报送
次月起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6表),每月1-8日报送(如遇节假日,报送时间将进行相应调整)。投资统计的填报方法分为两种: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首次上报时,填报单位需自行选择一种填报方式,并在后续报送中保持一致。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可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需由企业自行提出申请(写明修改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近三个月该项目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两种方法的完成投资凭证。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填报依据,都要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凭证。
(一)形象进度法凭证:
1.工程支付审批表:按审批表甲方确定的工程量取数;
2.三方结算单或进度单,应为三方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3.工程量及计价明细,应为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4.建筑施工合同页(涵盖建设方单位名称、施工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造价、付款进度或时点、签字盖章等信息);
5.近期工程款发票。
(二)财务支出法凭证:
1.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可选择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
(1)会计科目:加盖单位公章的“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科目余额表,需取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并附上大额工程款的原始记账凭证(注意:工程预付款、工程物资不计入投资额);
(2)支付凭证:若未设置“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科目的,可提供对应科目明细账,明确标注取数来源及汇总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大额工程款发票。工程款发票需按开票时间排列,并提供汇总清单。银行回单、承兑汇票等需与对应的会计科目一同提供,不得单独作为支付凭证;
(3)不合规凭证:无法说明用于该项目的支付凭证、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凭证、混乱繁杂未标注取数来源及汇总过程的明细账、取数来源有误的财务报表(如建筑安装工程借方余额、贷方累计、资本开支表、应付款、预付款等)。
2.设备工器具购置填报依据,可选择会计科目或设备购置发票。
(1)会计科目:加盖公章的“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科目余额表(超过200万需附设备购置发票),以及固定资产下相关科目的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或会计分录借方累计发生额。提供的明细账需注明取数科目及数据加总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大额发票。此外,需确认项目性质是否为“单纯购置项目”,若不是,则需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明晰仅属于该项目的固定资产,而非整个调查单位的固定资产;
(2)设备购置发票:需按时间排列,并提供设备购置明细清单及合计;
(3)不合规凭证:将预付款计入投资、仅提供设备购置的电子回单而未提供对应会计科目、混乱繁杂未标注取数来源及加总过程的“固定资产”下相关设备明细、提供整个调查单位而非项目的“固定资产”科目、货物采购单或合同作为凭证、支付汇总表或台账代替支付凭证。
3.其他费用填报依据,可选择与项目相关的待摊支出、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费)等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
(1)会计科目:企业盖章的财务科目(明细),主要为“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余额表。提供“在建工程——待摊支出”余额表的,需核实是否有多个在建项目,并标注用于本项目的待摊支出。对于多个项目的企业,需明晰“土地使用权”供几个项目使用,并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2)支付凭证:土地费用支付凭证可使用土地购置发票或统一财政票据。将增值税或项目资金产生的利息计入其他费用时,需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大额发票或支付利息的凭证;
(3)不合规凭证:提供的其他费用票证无法反映与项目的关系(需一并提供对应会计账目)、提供整个调查单位而非项目的“待摊费用”科目、提供的土地购置发票非建设单位支付、提供往年凭证。
附表:常见可纳入与不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常见类别 | 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 | ||
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房屋建设支出 | √ | ||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费用 | √ | ||
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工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支出以及在项目建设内容中用于支持设备运转的软件系统购置支出 | √ | ||
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贷款利息支出等 | √ | ||
项目可研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费、环评费等前期费用 | √ | ||
项目所属的专利权、采矿权支出、项目建设期利息支出 | √ | ||
项目建设用地费用(不含土地收储) | √ | ||
原有固定资产改扩建,如4车道扩为6车道或低等级道路升级为高等级公路 | √ | ||
种畜、役畜和各种经济林木购置支出 | √ | ||
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 √ | ||
新建城市绿化或道路绿化项目中购置的苗木 | √ | ||
单纯土地平整、土地一级开发、围海造地等支出 | × | ||
流动资产 | × | ||
办公耗材等低值易耗品 | × | ||
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古玩字画、文艺作品等投资品 | × | ||
农作物、蔬菜、中药材、花卉、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发放给农户的货币补贴 | × | ||
设备大修理、道路等基础设施养护维护工程、房屋建筑业维修工程、社区环境微改造工程 | × | ||
单纯购置旧建筑物和旧设备 | × | ||
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 | × | ||
单位购置商品房支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