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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2-05 19:20

纳税人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纳税人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发布时间:2024-12-05 17:36: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八、电子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行程单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

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