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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2-16 20:12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深圳市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示范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20241216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深圳市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示范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生命科学、脑科学、新材料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民发〔2024〕52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场景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科技支撑,通过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场景案例征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智慧养老解决方案,协同推进技术融合、产业融合、数据融合、标准融合,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场景、新消费、新业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加快建设“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

  二、申报对象

  本市各区(含大鹏新区、深特别合作区)、街道(乡镇)等各级政府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各类养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技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相关单位等。

  三、申报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内容

  从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等三类用户主体出发,围绕不同类型老年人群体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的服务需求,确定本次申报的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场景应充分体现信息技术、AI技术、生命科学、脑科学、智能终端、智能传感、智能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七大类场景:

  一是政务服务场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养老业务智能经办、智能客服系统,为老年人提供经办业务智能导航、问题识别、政策精准推送等高效为老服务。

  二是安全防护场景,包括老年人跌倒监测与防护场景、认知障碍老年人防走失场景、老年人用水用电智能监测场景、独居老年人风险监测和报警场景、机构智能视频监控场景、智能防欺诈场景等。

  三是生活服务场景,包括智慧助餐场景、行动不便老年人出行场景、老年人上下楼梯辅助场景、AI驱动智能家居自动化生活场景、智能家务辅助场景等。

  四是照护服务场景,包括老年人卧床护理场景、家庭照护床位远程支持场景、居家失能老年人助浴场景、机构智能查房场景、智能照护辅具应用场景等。

  五是健康服务场景,包括老年慢性病用药场景、慢性病管理及预警场景、VR辅助康复训练场景、认知障碍早期筛查和预防场景、AI个性化健康管理场景、AI智能老年人运动健身场景等。

  六是情感关爱场景,包括AI机器人与老年人智能语音交互场景、AI陪伴机器人智能陪伴场景、AI智能老年人社交场景、AI智能老年人游戏场景等。

  七是平台支持场景,依托AI技术、物联网打造大数据综合计算服务平台应用场景,以机构、社区、家庭为单位开展全位、综合性养老服务。

  以上场景的单个或多个场景均可申报,其他体现智慧养老建设成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智慧养老项目和场景也可申报。

  (二)申报案例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实用性。申报案例均应在老年人实际居住、生活、照护等场景中投入应用,已有一定的应用时间和应用规模,充分体现“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针对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取得了明显的直接或间接应用效果。

  2.创新性。申报案例应在本市同类养老服务领域中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在国内具备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以单一产品和技术为主申报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3.推广性。申报案例应综合考虑投入成本和实现难度,具备较好的推广性。案例采用的模式和应用的产品技术稳定可靠,可复制性强。

  四、征集安排

  请参与单位填写申报材料(附件),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由单位负责人或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前报送我局,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我局联系人,纸质版邮寄至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1520室。

  五、筛选与展示

  (一)案例筛选

  1.专家筛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优秀案例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普遍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影响力等维度初步筛选优秀案例。

  2.公开投票。经专家筛选后,通过“深圳民政”“深圳老有颐养”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引导社会公众对入围案例进行网络投票,最终形成十大示范场景案例和若干优秀案例。

  (二)成果展示

  1.优秀案例获评单位将推荐至深圳市区各相关部门,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采用的产品和技术将鼓励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优先采购选型。

  2.优秀案例获评单位将优先参与我市智慧养老相关规范、标准制定,优先推荐优秀案例获评单位参与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项目等活动。

  3.充分动员各类媒体加大对获评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扩大优秀案例的影响力。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场景案例申报材料(示例)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4日

  (联系人:高璐璐,联系电话:25839982)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场景案例申报材料(示例).wps



https://www.sz.gov.cn/attachment/1/1522/1522329/11899030.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