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20241231
创建时间:2024-12-31 17:5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2024123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现拟开展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市政府令第321号)相关规定,现就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事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留言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scyc@gxj.sz.gov.cn;

  二、意见反馈电话:0755-88102364;

  三、来函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31室。

  附件:1.(拟废止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

  2.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2下载.zip



附件2


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

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说明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废止《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6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号)后,为更好推动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201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深府办〔2020〕4号),对深府〔2006〕14号文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深府〔2006〕14号文实际未再执行,现拟予以废止。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1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

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

(2006年1月19日)

深府〔2006〕14号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发展后劲,现对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重要意义

  优势传统产业是指产业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存续时间长,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以生产传统产品为主的产业。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市已经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全市工业经济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传统产业,但这些产业同时也面临着龙头企业实力偏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和产品附加值高等一系列问题。加快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对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促进优势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增长方式向内涵型和自有品牌型发展,向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制造转变,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树立“产业第一”观念,从加快推进“效益深圳”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加快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放在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同等重要的突出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推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再上新台阶。

  二、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基本思路、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突出优势、培育重点、淘汰落后。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整合资源为手段,从产业实际出发,切实有效地推进传统产业走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环保型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设计水平,努力把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成为先进制造业,提高优势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走一条绿色、健康、协调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注重节能降耗,防止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提高企业技术水平、生产效益,引导优势传统产业走效益型发展道路。以市场为导向,树立“两个市场”观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的放矢地制订和实施改造提升计划。以企业为主体,明确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改造提升的主体,引导企业按市场规律行事。以适用为取向,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的技术装备,注重新旧技术的衔接,提高改造提升的效果和投入产出比例。以调整为主线,根据我市的实际,在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对现有产业进行选择性改造提升,做到有取有舍。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优势传统产业层次明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50%的优势传统产品技术达到国际二十一世纪初期先进水平,80%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优势传统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1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达到98%;每平方公里土地创造工业增加值提高1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0.4%;优势传统产业自有品牌拥有率达到80%,新增中国名牌产品25-30个,新增广东省名牌产品90-100个。

  三、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重点

  (一)机械行业。

  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及柔性制造系统技术应用为重点,以采用数控技术、网络技术改造现有机械制造业为突破口,优化机械行业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提高制造自动化、柔性化、集成化和专业化水平;采用激光加工、先进热处理、清洁生产等先进制造技术,使耗能制造向绿色制造转变。

  (二)服装行业。

  推广应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PAC可编程序控制,数字式喷射印花技术,计算机测色配色技术;支持导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利用生产信息管理、工艺信息管理、产品开发系统等先进技术,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开发新面料及功能性服装,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钟表行业。

  推动协作开发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以及行业内设计软件的标准化,实现集中服务;鼓励企业加大石英表(钟)机芯,以及电波钟表等新型钟表的研发;加强特种金属材料、特种合成材料、特种粉体材料和半导体发光材料等新型材料的开发;引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开发与应用微型传感器技术、纳米技术,充分利用微电子技术、精密加工技术、新型电池材料技术、IPG表面处理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四)家具行业。

  鼓励企业开发和研制家具新型基材、饰材和环保替代材料,支持推广以速生材、小径材、农作物加工剩余物等为原材料的绿色、环保新材料的应用;鼓励家具原辅材料及配件供应基地及物流中心的建设;支持以竹家具为代表的绿色环保家具,以及具有文化内涵的高附加值现代民族特色家具的研发,开发多功能、智能化、高附加值的新型产品;改进生产工艺,实现标准化、模块化、柔性化生产,支持以清洁生产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鼓励推广应用ERP管理软件和CAD/CAM系统,以信息化改造提升企业生产管理。

  (五)印刷包装行业。

  推广采用国际先进的CTP电脑直接制版、CMS颜色管理、JDF流程标准化和IP网络传播等技术,推动行业向多色、高速、数码化和个性化印刷方向发展;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印刷技术和工艺,加大清洁、环保印刷包装材料的替代和应用,增强节能降耗能力,提升高档精细印刷包装品设计水平,形成规模化生产,提高参与世界印刷市场竞争的能力。

  (六)黄金珠宝首饰行业。

  培育自主开发设计和起版制作能力;支持铸粉、光蜡、压模胶、合金补口等加工耗材及银首饰表面镀层技术的开发;推动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研发无氰电镀技术、新颖贵金属材料首饰,改进珠宝首饰加工设备、加工工艺及加工技术,推动激光加工及表面处理等先进技术和污染集中处理技术的应用;推广使用CAD/CAM系统、电脑数控技术、首饰制链的激光加工技术、宝玉石琢型的切割和雕刻技术等,实现设计与模板制作一体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区两级工作体系和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协调机制。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落实职能、人员编制,各区财政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建立项目通报制度,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引导本辖区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协会在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的中介服务作用。形成市、区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有效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以自主创新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发展。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体系,继续鼓励和支持大型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推进企业在主导产品的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上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加大优势传统产业自主研发力度,研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企业自我创新能力和自主设计水平。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规模和层次,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自主创新的企业群,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和竞争优势。

  (三)推动优势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实现产业升级。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行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采用,把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利用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贯彻绿色企业、绿色制造理念,培植一批具有技术先导示范作用的企业群。

  (四)实行资源配置倾斜,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制定优势传统产业重点扶持企业标准,筛选各行业的龙头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在资金、土地、房屋租赁、水电供应等资源配置方面向优势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倾斜;在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中设立专项,用于对龙头企业的支持。

  (五)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提升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水平。

  依托行业协会和其他研发服务机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实现服务的专业化、平台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资助,推动平台充分发挥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产品检测、计量检定测试、人才培训、标准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等服务功能,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支持和推动我市优势产业的发展。

  推动行业技术升级,支持行业公共技术的研发。对在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制约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公共技术,以项目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独立或联合进行开发,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予资助,研发成果提供给业内企业共同使用。

  (六)加快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形成区域优势。

  明确产业集聚基地的定位,以优势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基础,实现产业的相对集聚,通过优势传统产业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全面改造提升。

  拓宽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基地提供项目贷款,吸引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担保服务。优势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新上项目申请用地,符合产业集聚基地入驻企业标准的,优先推荐给已建有的产业集聚基地;加大产业集聚基地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与国外产业集聚基地强联合,引进先进的经营运作管理经验,打造国际性产业集聚基地。

  (七)多渠道推动,全面实施信息化改造。

  全面推广从产品研制、生产流程到市场服务的信息化,帮助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确定信息化重点和步骤。

  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企业信息化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大力推进综合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的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信息化提供技术咨询、人才培训、项目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给予政府资金支持,在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中设立企业信息化专项,对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八)实施名牌战略,争创深圳区域品牌新优势。

  构建良好的名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落实在融资、无形资产抵押、技术、土地、人才、宣传和推广等方面有利于优势传统产业创名牌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名牌产品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企业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增强产品质量;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生产的产品;将我市有效期内拥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列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

  鼓励创建深圳产业区域品牌。支持和培育符合深圳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骨干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产业区域品牌;发挥品牌集聚效应,鼓励引导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走资产重组、品牌集聚道路,通过资本运营、品牌合作、协作配套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大中小企业联合,促进产业区域品牌新优势的形成。

  (九)提升行业展会竞争力,做大做强优势传统行业品牌展。

  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在我市兴办各种展会,并不断扩大展会规模,提升展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以行业集体参展形式参加国际展会,提升行业在国际市场上“深圳制造”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对品牌会展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临时性困难,适当给予临时性财政资助。

  (十)落实鼓励政策,加大对优势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投入。

  落实企业技术改造进口免税和国产设备抵免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给予贷款贴息、借款、无偿资助等多种形式的支持;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适度增加财政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技改资金放大作用,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对行业的改造重点给予优先支持。

  (十一)拓宽资金来源,解决资金瓶颈。

  引导商业银行探索拓宽技改贷款担保种类,对重型机械、高新装备集中的行业开展设备抵押;引导企业开展合理资产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嫁接、发行债券、股票上市、引进创业基金、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的资产运营模式和财务运作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吸引外资进入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领域。

  (十二)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

  鼓励企业通过设立境外加工企业、建立海外零售网点和进入国外主流流通网络等形式,规避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鼓励行业协会整合行业的整体力量在国外建立营销渠道,行业和企业对外扩展市场和在国外建立生产、设计中心等可申请市外贸发展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基金的支持;适应产业转移需求,鼓励深圳本地优势传统企业对外输出技术、管理、装备,利用内地及周边地区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深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十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企业维权意识。

  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帮助优势传统产业树立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能力,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和国际国内产权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注册商标的保护,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加快优势传统产业行业标准制定工作,为企业产品品质提升构建科学规范平台。

  (十四)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包含职业教育在内的人才培养。

  财政要适度投入专项资金,资助扶持优势传统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身份、户籍限制,逐步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对优势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公共技术平台等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准入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和培训机构自主组织培训的运行机制,健全人才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加快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以联合办班的方式,培养优势传统产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及复合型技能人才,制定并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包括技校、职业高中等在内的职业教育,充分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支持、鼓励行业协会与专业技术学校形成合作机制,共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把智力扶贫与解决企业招工难结合起来,由市对口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与我市对口扶贫的内地省市劳动部门,组织当地有一定素质的高中毕业生到我市专业机构接受专门培训,为用人单位提供定向培训服务,并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劳务用工合同。

  (十五)创新节能促进机制,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通过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推广示范,以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机制的建立与运作,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实现设计、制造、服务全过程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优势传统产业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在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和能源资金中设立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对产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设备的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给予支持。

  本意见除适用于上述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和黄金珠宝六大优势传统产业外,还适用于产业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的我市其他优势传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