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金融办关于《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20250103
市委金融办关于《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已于2024年12月8日到期。截止到期日,我办共收到社会公众有效意见11条,现将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
市委金融办
2025年1月3日
附件: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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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采纳情况表 | ||||
共收到有效意见11条,经研究采纳5条,部分采纳4条,解释说明2条 | ||||
序号及对应条款 | 提出单位/个人 | 意见主要内容 | 采纳情况及说明 | |
1 | 全文 | 社会公众 | 建议:加入促进境外的并购咨询机构提供并购标的咨询服务的措施。理由:境外并购咨询行业比较发达,能补充券商、私募基金等大机构的服务不足之处,使得并购标的项目更加丰富,更能达到产业链并购的需求。 | 予以采纳。 |
2 | 全文 | 建议政策支持范围不限于高精特新和头部企业,扩大至广大上市公司群体,尤其是将涉及民生领域的上市公司纳入范围之内,带动民生行业高质量发展。 | 予以采纳。 | |
3 | 第六条 | 建议:在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走出去”的同时,推动以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为契机将外资“引进来”。理由:深圳是全国重要的重要的外资汇集地,为外资提供窗口具体展现我国引进外资的决心,增强外资来华信心。 | 予以采纳。 | |
4 | 全文 | 建议:增加支持并大力推动以创新方式善意“战略资本性并购”境内外优质上市公司。理由:高质量并购重组不但要大力支持深圳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也要大力支持深圳资本并购外地及境外优质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围绕并购整合“优质可持续高成长、低估值、无实控人、管理团队优秀但持股少的龙头上市公司”为核心模式,致力于提高资源整合能力,让优秀的公司更优秀,实现更大更快更强发展。 | 不予采纳。 | |
5 | 第一条 | 建议将总体目标中的“力争通过并购重组助力我市产业补链强链,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活力与韧性”表述修改为“力争通过并购重组助力我市产业补链强链,提高产业链协同效应与产业集群效应,实现价值链整合重构与优化,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活力与韧性”。 | 予以部分采纳。 | |
6 | 全文 | 建议:深圳应引入优质市场化并购基金管理人,对新引入的针对“20+8”产业赛道进行并购的并购基金管理人给予奖励,吸引市场化并购基金集聚。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参与并购基金出资,设立专门的产业并购基金或并购母基金,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开展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资产收购,实现产业落地和业务整合。理由:并购基金作为专业投资者,以及并购重组业务的重要参与方,具有推动产业整合升级、提升招商引资效能、畅通“募投管退”链条等重要作用。参与调研的基金管理人反馈,目前辖区从事并购基金业务的机构较少,且并购基金募资仍存在一定困难,募资渠道有限。 | 予以部分采纳。 | |
7 | 全文 | 建议:优化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财政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国资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机制和容错机制,在勤勉尽责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让利,或以微利、亏损状态通过并购渠道退出投资项目。理由:目前针对财政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以及国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工具的容错免责等相关机制尚未完善,由政府出资的基金在管理过程中易产生“免责导向”心态,涉及国有资产的并购审批流程较为复杂。 | 予以部分采纳。 | |
8 | 第十一条 | 并购重组业务专业性较强且信息敏感度较高,政府可参与程度有限,建议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一是鼓励有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成立并购基金联盟,吸引全国范围的链主企业、上市公司、政府引导基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并购基金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机构加盟,通过并购基金联盟培育深圳并购重组生态圈,引导产业资本利用并购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投资力度;二是同时借助市场化专业机构力量,搭建市场化并购服务平台,促进资金方、项目方以及中介机构等各方深度沟通、精准对接,全方位提供需求挖掘、撮合交易、资产转让等服务。 | 予以采纳。 | |
9 | 第十二条 | 《行动方案》十二条提出“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防控”。一般而言,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包括启动阶段、执行阶段和整合阶段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并购重组中尽调不充分、估值水平过高或交易后整合不善等多重因素导致。高质量的并购重组,除了要做好前期的合规审查及审慎把关之外,还需要关注整合阶段的风险,以防出现协同整合失败、管理失控等问题,进而造成大规模的商誉减值风险。建议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全流程服务机制,在加强并购重组培训、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强化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的持续督导和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并购向高质量运营平稳过渡,真正实现“1+1>2”效果。 | 予以采纳。 | |
10 | 第二条 | 根据2023年9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已着手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制定了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标准,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等,筛选出一批具备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入库,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实现了全覆盖。《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从入库标准来看,“上市企业后备库”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有很大的共通性。目前,“上市企业后备库”已经聚集了一批具备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建议两库进行有效的互通,可将“上市企业后备库”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的基石,落实“上市企业后备库+推优机制”,以节约公共资源。 | 不予采纳。 | |
11 | 第八条 | 第八条提出“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一流中心”,鉴于并购重组交易的特殊性、专业性与复杂性,建议在该条最后增加“支持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建设,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专业、高效的谈判促进和争议解决服务”,并相应增加我院为该条责任单位之一。 | 予以部分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