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第一批保留省级审批权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50115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第一批保留省级审批权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市监财〔2025〕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第一批保留省级审批权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系统申报平台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210.76.74.160/zscq/)。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热线电话:黄工,18475657717。
附件:
1.2025年广东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5年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项目申报指南.docx
3.2025年广东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
2025年广东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广东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
二、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动态、热点资讯等信息收集和发布,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应指导公益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规指导,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助力我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增创广东经济发展新优势。
三、项目任务
(一)收集、翻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动态、热点资讯等信息,形成不少于100篇海外知识产权资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向企业推送。
(二)对接不少于100家广东省外向型中小企业(其中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各不少于60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应指导、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海外风险预警与防范等服务。
(三)加强对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规指导,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不少于8场海外知识产权合规培训,培训企业不少于600家、1200人(其中专精特新企业和民营企业不低于总数的60%)。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知识产权社团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在广东省内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场地和物质条件保障;
2.熟悉广东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对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工作有较深入研究,具备较强的战略性产业集群资源整合能力;
3.具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项目经验,有较强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能力;
4.具备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资源,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海外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等相关经验。
五、申报材料
(一)《2025年广东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在线申报主体首次进入申报平台http://210.76.74.160/zscq/(系统客服咨询电话:020-87512505),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2.登录完成后,填写完善单位和管理员的基本信息。
3.申报主体在进入系统后在“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中查找想要申报的项目后,点击项目详情页中的“立即申报”按钮,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完成申报。
4.完成线上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纸件(5份)及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项目评审。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六、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5年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吴瑛,电话:38835521,邮箱:gdsjj_ipbh@gd.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附表:2025年广东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申报书
附件2
2025年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宣传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要求,根据《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协助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评选、推荐、宣传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社会影响力,彰显全省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等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切实提升各类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项目任务
(一)调研挖掘和汇总梳理全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多元调解、优化营商环境、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二)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宣讲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次,线下参与主体规模不少于50家/场。
(三)汇编1本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集,收纳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数量不少于100件。
(四)协助整理分析报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信息。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熟悉广东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机制和情况,具备充足的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有能力汇总分析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据情况,熟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
3.具有相同或相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5年广东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在线申报主体首次进入申报平台http://210.76.74.160/zscq/(系统客服咨询电话:020-87512505),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2.登录完成后,填写完善单位和管理员的基本信息。
3.申报主体在进入系统后在“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中查找想要申报的项目后,点击项目详情页中的“立即申报”按钮,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完成申报。
4.完成线上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纸件(5份)及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项目评审。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六、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5年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黄知文,电话:38835278,邮箱:gdsjj_ipbh@gd.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附表:2025年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项目申报书
附件3
2025年广东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广东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面向事业单位)
二、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23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作任务要求,通过对行业数据的研究,总结提炼符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要求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挖掘可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类型,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提升社会公众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任务
(一)要求承担单位深度挖掘本单位和所在行业领域的数据要素,研究本行业领域数据要素可以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标准,提供细分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格式模板;
(二)开展不少于3场数据知识产权业务的培训宣讲,每场次不少于50人;
(三)推动不少于30件符合数据知识产权条件的数据进行登记。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熟悉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自身数据资源丰富且熟悉所在领域数据资源情况,有能力总结挖掘所在单位及领域内的数据情况。
3.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5年广东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在线申报主体首次进入申报平台http://210.76.74.160/zscq/(系统客服咨询电话:020-87512505),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2.登录完成后,填写完善单位和管理员的基本信息。
3.申报主体在进入系统后在“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中查找想要申报的项目后,点击项目详情页中的“立即申报”按钮,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完成申报。
4.完成线上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纸件(5份)及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项目评审。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六、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5年2月起至2025年11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联系人:牛晨蕾、宋慧婷,电话:38835685、3885977,邮箱:gdsjj_ipbh@gd.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附表:2025年广东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第一批保留省级审批权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655340.html